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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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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pgoodman
這裡說的昰...
樓主的前一手...從大陸攜回該套dvd並不違法!
但是散佈的行為(包含樓主)就值得商榷

著作人、表演人有權轉移散佈...
但是樓主的身分在本案中是著作人或表演人嗎?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其著作之權利。

但是這篇文章裡面的楊擴舉律師的看法認為海外購得合法重製物是可以轉賣的。

所以我也有點搞不清楚了。

如果樓主的前一手轉賣是合法的,那麼樓主的轉賣也就合法了。
舊 2009-07-19, 08:57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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