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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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tor
衛生署的說法,
一、病歷 不是給民眾看的...進行討論與照會之用,病人難道沒有知的權利?按照這個說法,那我繳的稅不是要付給你當薪水用的而是...進行金融流通之用。
二、台灣醫學要與世界接軌都來不及了...感覺總是用與世界接軌、國際化來當藉口?"新光醫院洪惠風指出...但後來各國都改用自己的文字,英國人用英文、德國人用德文,除了台灣,沒有人用別國語言來記錄自己國人的病歷。",難道這沒有與世界接軌了?
病歷先用中文寫再說,不要管民眾是不是看得懂,生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什麼病。
要跟世界接軌,是用醫學專業去接,而不是用英文寫的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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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人有知的權利 但是你確定把疾病名稱改成中文你就能看的懂?
2.誰跟你說西方疾病名稱的語文都是英文 更多的是德文、西班牙文.... 等的歐系語文
別看到abcd 就直接把他當作是英文.....
(就算是日文也只是把英文拼音文字改成50音而已 更別提他們的翻譯產業比我們精細及龐大)
3.別以為把現有的疾病名稱翻成中文就算大功告成了
現在幾乎每個星期都會有新的醫學報告、新的醫學名詞出爐
如果你沒辦法有效率的維護更新這套系統
那大概3-4年後這套系統大概就更廢物沒什麼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