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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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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大家思考一下喔, 如果M 在 大門口 及 包裝紙 餐盤紙 上面就標明
"本公司產品僅供品嘗美味, 取代正餐或長期大量食用有礙健康", 這樣是否可以免責?

就像香煙盒上早就印有會致病的風險, 你自己還要買來抽就是你家的事了.
舊 2009-07-19, 06:09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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