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渾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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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GoodKIWI
『台中市執業律師黃呈利指出,民法規定的自然人權利能力,係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該案林姓男子已自殺身亡,在其死亡的一刻即非所謂的「自然人」,就無侵權行為的能力。』
我認為這裡由也很有問題,或許這理由在這類案件中看起來挺有說服力的。
但如果換到交通事故案件上,這理由就見顯得很爛,
有些時候那些混蛋肇事者也因為他引起的事故而死亡,
這時你跟我說死人不會侵權所以不負責任,受害者能接受才怪。

...


律師不一定都是為了兩造雙方的利益著想,
都嘛是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著想,
不管是有理沒理,就是希望別人找他打官司
打贏打輸都有錢賺,就只怕沒客人找他
你想天底下有哪種職業這麼好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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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has been said that something as
small as the flutter of a butterfly's
wing can ultimately cause a typhoon
halfway around the world.

Chaos Theory
舊 2009-07-19, 03:39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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