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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自殺連累父母 判賠屋主湯尼陳2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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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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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93
引用:
作者
Lisa Hsu
我還是覺得是台灣檢警單位不積極偵辦,不是華人比較聰明.
看國外警察節目,犯人洗錢轉了又轉,檢方還是積極調出資料,證明彼此關係.比如甲提出一筆錢,甲與乙差不多時候有通聯記錄,而乙同時突然變有錢,並大量消費,這樣就可當證據上法院.
轉到親友那,以親友收入,突然有此鉅款是否合理,真的要查也不難吧!
台灣檢方與法官瀆職沒人管,這才是大問題
是呀老說華人怎樣 卻不去正視制度的漏洞 跟執行的確實
就社福來講 國外執行不是像台灣發錢了事 一些社會救助由里長認定也有問題
錢從怎麼發 發到哪 使用情形都有流程 或者不直接發錢而提供物資等等
2009-07-19, 02:25 AM #
34
polo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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