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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自殺連累父母 判賠屋主湯尼陳2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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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雖然我個人是比較贊同一人做事一人擔, 沒有牽扯上一代或下一代(夫妻兩人同擔).
然而, 在台灣這樣的好意可能會被濫用, 盜用公款轉現金給家屬, 自己去坐牢幾年...
所以呢, 我覺得既然是民法, 就看判決, 而不是死性條例.
再完善的條例, 華人(包括中國)就是能夠濫用, 小聰明程度沒第二種族能相比.
2009-07-18, 08: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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