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主要是由於PCDVD也有幾位網友曾提出參加的意願
事件的發起者是本人,自然有必要盡到告知的義務
感謝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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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的努力,我雖然不贊成你的訴訟的原因,但比起其他嘴炮的人,至少看到你有實質上的作法。
無論成功與否,時間長短,希望你可以用原有的目標堅持下去,而不是成為律師或其他團體利用的工具。
另外,法律上的事務,建議還是只有當事人(訴訟相關人等)知道就好。
不妨用某一部落格發表進度。
我們非相關人士,論壇人多嘴雜,容易模糊焦點,不見得會成為你的助力。
一點小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