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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dmwc
我感覺你們打算訴諸法律,也有自己的部落格,那幹嘛來此大肆宣揚進展

訴諸法律後,大肆宣揚進展,有意圖把民眾力量帶進法院,其實對你是不利的,對方可以依此內容來抵銷你們的攻勢

要上法院,就別在玩民眾運動,那個鄭文龍也是常這樣搞,結果下場都是不好的,他自己就是一個警惕


不在各大論壇打****, 怎會有人知道, 又怎達到宣傳的效果。
你見他標題用『DELL事件訴訟團與鄭文龍律師洽詢過後部分要點說明』, 而不是『DELL事件訴訟團與律師洽詢過後部分要點說明』, 便應該知道這叫做『置入性行銷』
下一次的標題可能是『澄清DELL事件訴訟團與鄭文龍律師洽詢過後部分要點說明這帖子並不是宣傳』, 又或『繼續跟進DELL事件訴訟團與鄭文龍律師洽詢後的進展』
舊 2009-07-18, 01:46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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