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hiouliang
前面就已有人提出同我個人看法來客觀的看待這件事,修改一下借來用﹕
1.藉由這個事件來突顯消費者在與大企業間買賣交易之中處於相對弱勢
2.藉由本集體訴訟事件來讓企業重視並加強線上購物的流程機制及訂定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3.迫使政府能正視並修訂相關法律條文進而使得網路購物環境能更加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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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實消費者比較弱勢嘛?在消基會的保護傘之下,整體上是屬於保護消費者的部份比較多(要不然消基會是吃大便的),大部分關於企業與消費者的條例裡,多數是採在"若條文有爭議,應以立於消費者為原則"的前提,就以網購條例,在七天內是可以"無條件"退貨(原則上是要內容完整,但包裝破損基本上不在此限),光這一條就可以整到很多企業。雖然不至於整死,因為沒有那個卡撐就不要亂吃瀉藥,但無形中也造成更多的社會資源浪費(無謂的運送消耗)及道德質疑(就說有台灣人到國外參展買印表機在展後退貨諸如此類的事),雖然說這是列入先進國加之林該有的購物型態啦。具體保護消費者大概以這個做例子,但要說保護企業的條例恐怕很難舉例。
2. and 3. 這兩條恐怕投機客不樂見唷,網路會出包生活才精彩
其實說網路環境台灣已經夠成熟,DELL不管有意無意,終將以個案看待之,藉此而說台灣網路購物不完善太沈重,有點借題發揮之嫌,台灣IT人才比率極高,若因此說台灣網購環境不完善恐怕很多國家都得汗顏。
整個事件下來我不是喜歡替大企業說話
因為我也不是他的誰
但一直鬧下去消費者的形象恐怕會由原本的"受害者"轉為"貪婪"而讓人更為不認同
至於dell效應在社會大眾裡是什麼觀感
其實說穿了是我們這些常常流連在網路上且注意相關討論的人在爭論
對於一般社會大眾只是一件媒體提過的新聞素材看過就忘
影響社會的層面是小之又小
不是什麼影響國民生計或誰當總統那樣與所有人息息相關
因此不會有什麼大規模的應援
總之
這事件要對抗dell小弟不看好就是了
就怕搞很久是白忙一場
我覺得要搞清楚一點的是
企業是很多消費者組成的
消費者卻又是企業的命脈
只是大家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扮演不同的角色
兩者息息相關
無須得理不饒人
特別又是在一個恐怕在道德上有爭議的消費事件上
有一天或許你也會是老闆或是權責職掌者(尤其在台灣中小企業太多

)
就不小心出個包遇到消費者為自身利益要把你打趴
你也會很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