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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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一大早就出門,下午去律師那裡作諮詢
我需要一點時間休息整理資料作成公告
大致只提一下幾個要點
鄭律師希望我之後對外界的聲明有關他的部分"法家律師事務所"代稱
所以之後提到關於律師的部分都會是法家律師事務所鄭律師
先在這邊說明幾個原則上諮詢後的結果
排列以個人認為重要性優先程度為之
1,風險成本問題:律師表示,若訴訟不幸敗訴,我方可能面對的最大風險成本為
裁判費,時間,律師費用,內部溝通意見整合的文件費用.
即使敗訴也不存在任何賠償責任
2,如果本團確定要委任法家律師事務所代行訴訟,事務所方面願意
接受所有地區的委託,其中無論繳費方式為線上信用卡繳費,
或是電匯轉帳已轉帳或未轉帳者,無論所屬縣市地區,都接受委任
目前唯一的限制為:兩次折扣錯誤事件,無論單數,單品項不得超過5台
6/25~6/26事件不計品項總數不得超過15台.
3,此事件有提出"懲罰性賠償"的可行性
(如果有網友要跟我詭辯"要求履約"="要求賠償",
請指出規範於何種法律的某條條文,法律也不是只重視形式要件,
也重視"實質要件",無憑無據就是空口說白話,
商業行為的糾紛跟刑事案件的法益侵害,能不能類推適用,
我想不需要在這邊說明,如果您的說法有道理且合乎法律規定,
dell的律師方面一定會主動主張,這點您大可不用替dell操心)
其他詳細細節(關於之後的運作模式等等)還有諮詢過程的重點錄音整理,
晚一點會作成佈告並公佈於網頁上讓所有人下載,
請大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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