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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sutl
告人不違法,殺人是違法。你用殺人來比喻告人是非常不正確的。

況且政府開法院是用來幹麻的?就是讓人興訟用的,有法院不用簡直是莫名其妙!

一般來說民事訴訟的程序都是先獅子大開口,然後法官在依據雙方論述決定一個賠償數字。

這次的訴訟就是要Dell賠償,至於Dell要賠償多少?那是法官決定。


沒記錯的話, 是要勝了訴訟才有資格獅子大開口吧
怎麼現在訴訟還沒開始, 就已經在談可以分到多少的問題了。
舊 2009-07-17, 05:14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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