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讓我參考一下什麼樣的條件被歸類為吃相難看嗎?
這個標準怎麼定的?
訴求是什麼?我想我上面說的很清楚了,凡是講到這個我都得像錄音機一樣重播
然後講到要求dell錯誤改進的部分,我又得再講一次
就現行法律而言,消費者對訂型化契約的內容是沒有請求制止權的
即使契約內容不公平,能要求業者改進的只有政府的行政處罰
就算告上法院,業者還是可以不改契約內容跟免責聲明,
不公平的部分會被法院宣告無效,如果業者夠跩,
他還是可以繼續拿原本的契約去匡下一個受害者
而提出訴訟的我們所能要求的最大限度,僅止於要求廠商照價出貨
法律沒有賦予我們"任何權利'提出可行的"附帶條件",
除非DELL願意以和解為前提接受我們的要求,但看來這是不可能的.
基本上如果沒有人提出訴訟,目前這種狀況就是"無法可管"
對於不公平的訂型化契約,你只能等到ㄅ一ㄚˋ康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