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做人還真難為,不告,有人說貪又說是暴民
告了,又被人說是強盜...這個標準到底是怎麼衡量出來的?

至於說什麼250人搞掉一個家庭的網友,您的"道德"有摸著您的"良心"講話嗎?
dell內部的運作狀況,我們誰都不清楚,購物網站是一個資訊系統
就算今天真的是台灣人負責的好了,改折扣這個動作照道理
要經過好幾層主管把關.不管出錯的環節是最基層的員工還是某個主管
甚至是整個team,這麼大的一個包,如果您是最高負責人,
你敢留下這個員工主管或是出問題的團隊?
尤其這個成員在您對外公佈說之後會特別謹慎小心不出錯的24小時內
再度出同一個大包?重大業務過失被業主告上法院是剛好
沒被告是碰上佛心來的菩薩,而dell是什麼樣的角色
這料我想隨便找都有.

個人不曉得您是怎麼認為的,但如果今天我是這個出包的員工,主管
或是team的一員,第一次出包還沒被處分,一個禮拜後又在捅一個一樣的
若是我,不用到第二次,第一次出包我就立刻引咎辭職,不需要等到人來fire
桶出這樣的樓子基本上就是一個黑字,還期望能在公司裡有什麼發展?可能嗎?
還桶了第二次,沒有被告到脫褲子破產的話,這才叫做沒天理沒天良吧?
如果您的道德背後的的道理站的住腳,我相信可以"感化"很多人
我想本人的發言也不是多蠻橫不講理才對.

要講道德也別忘了修養也是道德的一部分....

基本上已經走到要用司法來斷明是非了
我也不想再就道德部分探究
至於您要放佛經還是什麼的,
引用:
作者xonogears
倘若執意要Dell出貨,那在我個人眼中,你們也不外乎是個得理不饒人的斯文強盜

別跟我說老美如何,這裡是台灣!國情不同,有本事你就改變整個國家...

那我就改變給所有的人看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爭點:今天消費者並不是定型化契約的制定方,而是接受方
消費者於契約內容只有接受與不接受兩種選擇
而不能就契約內容不合理之處要求店家或企業制止

今天市場上若只有一間廠商其契約內容明顯不利消費者
就算多數人不接受,但還是有可能有消費者願意低頭
因此這樣的廠商還是有利可圖,而商業行為中'模仿'動作佔了相當高的成分
其他廠商發現這樣的經營方式不但可以提高收益,
而且一旦有糾紛還可以全身而退,在'利'字的驅使下
是否會群起模仿動搖購買契約中天秤的平衡?
屆時消費者還有所謂的'選擇'可言嗎?
所以才有消保法第11及12規定訂型化契約中約款
有失公平之"部分"無效作為規範

嫌貴嫌不好嫌契約條件不公平可以不要買,
這是企業為破壞交易制度的平衡脫罪的說辭
dell可以這樣搞,其他人當然可以有樣學樣,
其實現在由廠商制訂的訂型化契約,或多或少都有不公平
及不利消費者的約款,只是沒出問題,自然沒有人注意到
廠商光明正大張牙舞爪擺明只顧賺錢不負責任
現今卻沒有明確的制度加以規範,
出了問題是廠商的責任?政府的責任?還是消費者要概括承受?...

消費者對於不公平的訂型化契約內容,不能要求制止
也就是要求廠商或企業更正契約內容,這是諸多消費糾紛的起因
消保法雖然如此規定,但是廠商及企業是否有遵照法律規範制定契約?
不就是因為不把消保法當作一回事,認為不會有問題,
企業也沒有必要擔負責任所以遊戲規則變的越來越畸形化?
除非讓一個大型企業甚至是全球企業確實的因為自己的錯誤
及制定的不公平遊戲規則付出實質的慘痛代價.
不然所有廠商或經營者都會繼續認為不公平的訂型化契約是天經地義的

要改變現狀,這次就是機會,試問歷來的消費糾紛中,
有哪個企業或是廠商比這次的dell事件
更應該且更適合作為購物糾紛法院判決的典範?
引用:
作者jshj0314
前POST話還沒講完,如果,萬一,不幸敗訴了,那不是了更大.

還有,為什麼要算"總額",而是不算個人"平均",還有,買一台的人跟買一百台的人,分擔的錢一樣多嗎?

在下見識淺薄,沒打過官司,不知道律師費多少啦

假設20萬好了,


200000/250=800

50萬就2000元/人

100萬就4000元/人


20吋螢幕,一台900好了,加起來,1700,不算別的,機會成本,時間成本,


好啦,划的來

加油囉

首先,我再次強調,我們這團在募集時就以申明
我們只收無論單數多寡,單品項不得超過5台,且不分類總數不得超過15台
有這樣的限制在,所以沒有所謂下定幾十台或者是以千百來當單位的分子存在
請不要把我們跟楊小姐的"自救會"扯上關係

至於費用的計算方式,目前還沒有定案,而且律師也不急著收錢
怎樣的費用分攤方式合理,我們會跟律師討論過後讓全體成員表決定案
若您不是本團成員,我想費用的問題是屬於團訟的內部事務
非成員卻對內部事務多所指指點點,立場上是不是有些不太恰當?
舊 2009-07-16, 06:24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