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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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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ben_chien
交往期間最好勿有金錢往來,勿輕易發生肉體關係

第一點我同意,但是第二點是為了怕得病??

錢阿,還是自己留著當棺材本比較實在...


怕對方****後走到有監視器的地方開始哭, 然後告你強暴....
舊 2009-07-16, 11:4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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