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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or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8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空氣品質沒達到你的標準就說成被阻止呼吸是不通的﹐那是你個人接受度的問題。有很多人在帶有煙味的環境下生活﹐可見並沒有你說的"被阻止呼吸"的情況發生。



一般的路屬於公共場所﹐收過路費如果不是充公是違法行為。

另外﹐政府不是早就規定抽煙要多交錢了?光煙稅就不知道多少了﹐而且還要再多付健康捐。



抽煙﹐開車﹐騎車等這種行為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那這些行為所帶來的空氣污染也算合法。

你沒有不受煙害的自由因為煙屬於合法﹐就跟開車的廢氣﹐房屋裝修的噪音一樣。你沒有權力要你所到之處﹐尤其是公共場所﹐要大家犧牲自己來配合你的標準。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再問你一次﹐一群甚至一個只需要鐵馬跟捷運的人可不可以因為他沒有開車/騎車/坐公車就要全台北市都禁行車輛?因為他呼吸新鮮空氣的"自由"被影響了。

"呼吸新鮮空氣"不是你的權力...


基本上, 會有這種問題的人, 叫做過太爽. 那麼喜歡呼吸新鮮的空氣,不會住山上去, 只要在都市裡, 是呼吸不到新鮮的空氣的, 都是二手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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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彼之道, 還治彼身.
舊 2009-07-16, 10:35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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