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們現在已確定的參加人數有250人 
我想稍微算算就可以知道總額高於多少會沒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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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POST話還沒講完,如果,萬一,不幸敗訴了,那不是了更大.
還有,為什麼要算"總額",而是不算個人"平均",還有,買一台的人跟買一百台的人,分擔的錢一樣多嗎?
在下見識淺薄,沒打過官司,不知道律師費多少啦
假設20萬好了,
200000/250=800
50萬就2000元/人
100萬就4000元/人
20吋螢幕,一台900好了,加起來,1700,不算別的,機會成本,時間成本,
好啦,划的來
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