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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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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nhair
政大這樣講還蠻對的,我覺得沒錯。

有些學生在校外做出違法的事,明明這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學校仍然對該觸法的同學記過或開除,我非常反對這樣,這完全完全是一隻羊被扒兩層皮。因為同一個違法的行為已經有國家已經介入了,學校還介入處罰完全沒有正當性。


一個學校 並不是只單收這一名學生

就算以他是天才資優超級棒的學生也一樣

學校方面可以忍受一鍋粥裡面有一顆老鼠屎在裡面走動

問題是旁邊的白粥需要忍受這一顆老鼠屎嗎? 無論有沒有被告知的情形下

又或者是老師或學生 可以忍受其他第三人在談論你們學校竟然收這種學生!

除非是要這個學生強制去接受心理治療

由醫生來判定這學生暫時ok之後 才讓他回來讀

否則就算要直接讓他退學 我覺得也並不為過~

個人造業個人擔 送上一句 活該~
舊 2009-07-15, 07:2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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