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spirit
如題~
最近這種風氣有越來越盛的情形!!!
如 士林區"洲美快速道路"通往"中正路"上的天橋,
常利用早上大家上班車流湧現的狀態下,狂偷拍!!
有時候公車會突然往左行駛,促使在旁的機車騎士要靠左,
然後常常因此稍微擠到"禁行機車道"超出一點,就被天橋上偷躲的人偷拍了~~
而這些線民通常不是正規軍(非警界人士)!!
大家覺得如果警察顧用非專業人員偷拍,這是否符合程序與法理?
再者偷拍是否為端正交通秩序的有效作法!!!
偷拍是否為正規執法程序?
最近還有 "承德路七段道路改道不良害不知情民眾被偷拍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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