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hai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Taiw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017270.shtml
政治大學學務長林月雲表示,剛考上金融研究所的學生尚未註冊,政大沒理由處罰他,需要有人提報,學校才會依程序來處置;且「一事不兩罰」,黃如有註冊,學校會主動諮詢輔導他。

政大這樣講還蠻對的,我覺得沒錯。

有些學生在校外做出違法的事,明明這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學校仍然對該觸法的同學記過或開除,我非常反對這樣,這完全完全是一隻羊被扒兩層皮。因為同一個違法的行為已經有國家已經介入了,學校還介入處罰完全沒有正當性。
 
__________________
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9-07-14, 09:15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hai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