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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dacke-De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空氣品質沒達到你的標準就說成被阻止呼吸是不通的﹐那是你個人接受度的問題。有很多人在帶有煙味的環境下生活﹐可見並沒有你說的"被阻止呼吸"的情況發生。


空氣不是你的, 你憑什麼汙染他還要扯你沒有妨礙別人?
你憑什麼要求別人必須吸收你排出來的 "有毒廢氣"?
這是什麼狗屁自由!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一般的路屬於公共場所﹐收過路費如果不是充公是違法行為。


所以說公共場所,
你憑什麼排放 "有毒廢氣",
還要求受不了的人應該自己多遠?
現在就是開始莉法讓你了解這不是你的自由,
怎麼你還不理解你的想法法不合法!
還在亂扯什麼自由!

還是說如果收過路費沒有立法是違法行為,
你就準備打自由的名義去收費了呢!
這就是你所謂的自由喔!
你要不要再去多抽兩根!
你的腦又開始缺煙摟!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另外﹐政府不是早就規定抽煙要多交錢了?光煙稅就不知道多少了﹐而且還要再多付健康捐。


所以!
立了法你怎麼不是全力尊守,
反而是在這亂扯亂抱怨!
怎麼講到過路費你就一付法律第一的樣子!
講到你沒的 "自由選擇" 非得要抽,
不抽救腦殘頭腦不能運作的煙的時候,
你就開始反對法律了!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抽煙﹐開車﹐騎車等這種行為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那這些行為所帶來的空氣污染也算合法。


阿你是多久沒抽啦!
腦部運作有問題喔!
開車合法,
把車開到行人道也合法喔!
也沒問題喔!
吸菸是合法阿!
但是你吸道害別人也必須吸你的有毒廢氣的時候,
就是不應該了, 就是妨礙到別人的自由了,
所以現在開始立法這部分!
你不要無限上綱,
重點不是吸菸合不合法,
而是你怎麼 "吸" 的問題! 時間, 地點的問題!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你沒有不受煙害的自由因為煙屬於合法﹐就跟開車的廢氣﹐房屋裝修的噪音一樣。你沒有權力要你所到之處﹐尤其是公共場所﹐要大家犧牲自己來配合你的標準。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誰說沒有的!
你說的??
你這個沒抽就腦殘, 連基本邏輯都沒有的人?
你這個沒有自制能力, 煙都戒不掉的人,
你說別人沒有全力就沒有全力?
你是誰?
你流氓喔!
現在就是因為開始有人注意到了其他人應該有不受 "香菸" 害的自由,
所以開始立法的,
怎麼你腦裡面殘留的古柯鹼餘毒發作,
你不懂喔!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再問你一次﹐一群甚至一個只需要鐵馬跟捷運的人可不可以因為他沒有開車/騎車/坐公車就要全台北市都禁行車輛?因為他呼吸新鮮空氣的"自由"被影響了。


就跟你說了這是不相干的問題,
你怎麼還不懂?
你線在腦中是缺了煙毒, 無法運作,
還是你吸太多了正在 High 運作無法!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呼吸新鮮空氣"不是你的權力...


不吸你的 "有毒廢氣" 是所有人的權力!
你快去多吸兩口,
不要又邏輯不通, 連自己哪裡錯都不知到了!
舊 2009-07-14, 12:33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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