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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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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645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488
引用:
作者sutl
給他告啦!現在大多數法官都只罰一套的價錢,比和解便宜太多了。

累計足夠的案例後,應該就可以修改掉這條法律了。

私下和解除了當冤大頭之外,還拖累修法時程。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如果以往上過法庭
私下和解過後,可以追溯嗎?
如果依照比例原則賠償,僅賠一套價錢
但是朋友的姐姐和解,賠了7~8萬

不過什麼時候發生的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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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芽的季節等花開
成熟的菓實釀一些酒
封存的陳酒可解一點憂......
舊 2009-07-14, 08:00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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