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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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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義務教育是世界主流, 是很合理的. 如果學校屬於比較特殊, 那麼也要要保護學校權益. 我覺得將是否要考試的選擇權丟回給家長, 這樣就沒有人可以吵了
可以這樣解
1. 家長/學生要的是 12年免試國教的權力
一般初中跟鄰近高中/高職可以互相結合當做姊妹校. 只要是唸了某初中沒重大問題者就可以直接到高中/高職姊妹校就讀. 當然, 學校也可以接收其它學校的轉學申請, 條件由學校自己訂. 對家長來說是可以把兩個學校當做一個學校看待. 這樣可以滿足家長/學生想獲得12年國教的權力, 學生也不用考試了.
2. 某些學校可能狀況特殊, 如明星初中/高中. 他們可以特別跟政府申請全部學生入學要考試, 連住學區內的學生都要考
這樣一些比較衝的父母/學生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要在小6, 或者初3去考試. 如果家長喊不公平那政府可以出來說有學校給你不唸, 考不上請回一般學校. 這樣的話明星學校仍然可以得到最有天份的學生. 當然, 學校是否這樣做由學校自己評估自己招牌是否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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