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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的一種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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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moneym
為什麼沒人會說:如果連被害者的權利都無法維護了,那剩下的也別講了
我想你沒懂我的意思
我這樣問好了
今天一個犯罪現場我們發現一個人
滿手是血,被害者倒臥在血泊中
然後我們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打一頓,然後遊街示眾,最後砍頭掛在牆上
你認為,這樣沒有一點點問題嗎?
如果你認為有問題,那請問,你應該做的是甚麼?
請你仔細想想,就知道為什麼我們要維護一個嫌疑犯的人權,即使,罪證確鑿
另外我談的是嫌疑犯、罪犯的基本人權,而不是廢不廢死刑
後者我不知道,但是我認為罪犯應有基本人權
2009-07-10, 11: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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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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