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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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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egghsu
想到之前的一篇發文.....
個人覺得不管如何主張自己應得的權利或想讓別人也知道, 要記的不要引響其他人的出入和權利 ~~~
千萬不要當別人眼中的 "奧客"..........


這就要看商場的設計了,若通道只有一個的時候,你要因為這個原因就聽從店家的話而乖乖的離開現場嗎?
就像是車禍現場一樣,不管出了甚麼事情,在警察未到之前一定要保持車禍現場環境,
不要擔心因為影響交通而先把車子開到路邊,尤其是肇事責任不在自己的時候,
當然若有人身安全上的問題時,一定要以人身安全為先,

我以車禍舉個例子,
有個朋友開車轉彎時,後方機車因為煞車不及而撞到車尾,
朋友當下覺得不嚴重,後視鏡看到機車也沒跌倒,於是連下車察看都沒有就開走了,
半個小時後接到警察的電話說他肇事逃逸,請他到警局作筆錄,
警察聽完兩造敘述後,也認為是機車的過失,
但是因為朋友自行離開車禍現場,不管對錯是哪方,都以肇事逃逸處理,

這樣各位知道保持現場等待警察到來的重要性了吧
舊 2009-07-10, 11:36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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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綠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