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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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說過
賣場這樣做是錯的~~ 根據現在流行的一般消費習慣~ 由於是賣場出鎚少收了錢~ 所以得益應該是歸消費者的~~ 而且當初賣場可能是蓄意少結以吸引消費者~ 作為推廣的手段~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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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常出現1元商品來上新聞,
君不見每次家樂福有1元1把蔥時,
中午和晚上無限四台新聞都在報,
如果可以連上十來天新聞的,
1元蔥就算變0元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賣場先把顧客晾在那裡六小時
道歉的同時,以鼻孔看人,一副施捨的樣子, 給了100元禮劵
順便通知營業員以後這些顧客買的每一樣東西的標價都自動往上加150元
但卻對外宣稱這張100元禮劵,造成他們公司100萬的損失
另僱一堆工讀生,對外暗示明示所有被他漏點商品的顧客都很貪婪
那我們真的需要CNN和律師了
麻煩您先在這裡介紹律師,以防我們會用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