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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引喻失義
受雇者付出勞動換取的權益是理所應得的
因廠商錯誤而讓部份消費者佔便宜的所謂權益卻不是
眾人皆曰DELL有錯
誠然,網路購物系統出這些問題,該公司是應懲處失職人員
但是因錯誤而發生損失的是DELL公司自己
那些企圖佔便宜的消費者並無明顯損失
最多就是浪費了點時間空歡喜一場
我看不出要爭什麼權益?
貪婪,這是人性的一部份
誰不想佔點小便宜呢
只是,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不就是自制自律為所當為的工夫嗎
我不是說要修習到無欲境界
而是說,遇到小便宜,能佔到是賺到
沒佔到,也就算了,吃相別太難看
這次事件就真的很難看,醜陋的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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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佔便宜?雖然已經說過n次了,我再說一次,如果你是聖人,會嫌人家賺的錢太少,願意用更高價購入,當然可以在這裡說嘴,如果不是哪邊涼快,麻煩你哪邊去,由法官來做定奪,明明是Dell錯在前面,卻在這裡跟消費者pk,Dell連續兩次的出包能怪的了誰?連一堆聲援的免費Dell員工都傻眼了,只剩下正牌員工還在苦撐,被告也不過是剛剛好而已,記得告訴我你的姓名電話地址,我去賣個房子汽車,記得要接受我的價格不能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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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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