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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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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ype100
存證信函是非常重要的
代表你曾經進行過請求屢約或是催告的動作

現在訴訟的進行,特別強調經濟並維持該有的正確性
所以訴訟前的行為,比如對債務人的催告或是申請調解都有他的代表性
你沒有經過這樣的動作,會產生濫訴的印象
甚認為你並沒有解決紛爭的意願

我說真的,請你把這件案子交給律師之後,從此退出吧
你,還差很遠很遠


不只差很遠, 還很不負責任。
要民事訴訟當然可以, 這是任何一個人的自由, 但你發起集體訴訟前, 卻一定要將整個事情的理念, 成功的好處和失敗後要負上的責任一併告訴別人, 由別人自行選擇, 人家覺得值得起訴的而參與, 而如果事後出了問題, 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因為行事前已經知道一切的利與弊, 要知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同, 刑事訴訟輸了, 被起訴的一方無罪釋放便完了, 但民事訴訟可不一樣, 但我卻不見樓主有提醒(提出)民事訴訟一旦失敗, 提出訟訴一方將會負上的責任問題。
     
      
舊 2009-07-08, 01:14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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