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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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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存證信函,就是個形式+正面意義
甚至它可加快對方的反應速度or探測對方的真意.

我是很討厭民法的.
但有些大方向.大原則,其實很好拿捏
你們,就是請求賠償最大化
dell,就是將損失最小化

至於民法的公平.誠信
律師.法官早了然於胸
~~~~
插個題:
有沒有下半年國考要考民法的同學?
這題正夯吧.
嗯...老師說:考上最重要!
舊 2009-07-08, 12:23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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