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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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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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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ghtowl
我相信你這個人是很nice的,忘記自己講過的話其中一定有很大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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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用腦袋往前爬吧,反諷都看不懂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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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ghtowl
的確是一堆,光是98年4月份超速被取締的就有47,724件,交通肇事就有4,497件,交通違規總取締案件244,949!
我想照這個數據會每天看到是正常的!
數據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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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問你了超速就是飆車嗎
更何況這個可笑的標準是彰化縣警局定的可不是我
作者彰化縣警局
主題:何謂「飆車」?飆車行為的法律責任?08/06/17
內容:
(一)何謂「飆車」:
飆車本身是一種不明確的概念,飆車主要係指超速行駛、佔用快車道、在車陣中穿梭行駛及拔除消音器行駛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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