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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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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好奇的一問,為何要設下五台的限制?

今天如果我下單三十台,難道我的權益就因"非自用的投機者"而抹煞?
況且,如果兩台以上按下單件數賠償的判決確定,本人的三十台也能比照適用

消保法規定僅適用"消費者"(最終的使用者)
一次購入數十台的量顯然非自用,但法律也沒限制消費者購買量
除非你能證明我是職業賣家

還有,消基會不是已發起集體訴訟了?
您另外發起,也該拿出不同的訴求吧?

這不是筆戰、這不是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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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7-07, 07:4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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