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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業者在網路標示錯誤,接受訊息的消費者顯然也知情
一窩蜂下單再強迫業者認賠出售,這樣又是公平的嗎?
像DELL這種情形,業者經由人工確認時才發現錯誤,因此事先訂下"保留出貨權利"
但系統一開始的制式確認回應,在消基會律師群看來,這已是契約成立的依據
"保留出貨權利"反而對消費者不公平...
另外,消保會出現決議:

二、 請經濟部研議訂定網路交易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甚至是法律位階的電子交易法,以規範網路購物買賣兩方的權利義務。

可見台灣網路交易的相關法規並不完善,才會讓大家爭個面紅耳赤

1、2台的人,與買30台的,在法律上有什麼差別嗎?
我不是很明白...
如果DELL真要賠,那也該按購買數量、金額來賠償,而不能單方片面限制"每人只能拿一張折價券" (這才是有誠意)
舊 2009-07-07, 02:14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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