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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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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奶油銓
再澄清一次, 我的報價單不是廣告DM, 這兩者我是有做區分的.

我從第一次文章發表時(144樓). 就明白的指出了. 如果消費者也接受報價單上的價錢. 拿錢出來付款. 這時賣方可以不接受嗎 ? 同一則回覆我也有提到 對於已經依照Dell要求電匯付款的人. 是否等同雙方合意 ?

您先在145樓質疑我報價單的法律效力. 我貼出條文後您在 166 樓指出報價單僅為價目表. sazabijiang 網友在168樓也誤認了廣告DM與報價單的不同.我向您解釋了我所謂的報價單與廣告DM的差別. 看來您是了解到了什麼是報價單而什麼是廣告DM. 現在您又質疑消費者沒有付款. 交易不算成立 ? 您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的嗎 ? 本來, 法條就不可能很完整的羅列出哪些是廣告DM而哪些是報價單.所以這需要清楚的解釋. 不然會造成許許多多的困擾. 比方說您到麵店去吃陽春麵. 桌上擺了一張價目表, 陽春麵一碗15元. 剛好你就想吃陽春麵所以你點了一碗. 吃完...


不用跟他說了,反正他也不過就是想把消費者硬凹成來搶劫的,然後好去跟老闆報告說,釋放消費者法律上打不贏的假消息的任務完成,01也一票子這種人在宣傳消費者打不贏官司∼∼

從法律上來看的話,我同意您的說法,因為我也這樣認定的,Dell片面取消訂單,至少會面臨罰金的問題,如果消費者連帶提出懲罰性賠償,要是法官能夠同意的話,Dell吃不完兜著走,恐怕損失會比出貨要來的大∼∼

第二次的反應明顯明快很多,不過總經理還暗地虧了消費者,看來還是得繼續走法律途徑才可以,身為我家的供應商,竟然敢如此囂張,看來得給個迎頭痛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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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9-07-07, 07:39 AM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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