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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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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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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ooky_mulder
前面你說報價視為要約,但是我認為報價應該視為”價目表”,所以不能視為要約。


很遺憾您不能區分. 廣告DM 與報價單兩者的異同. 簡單的來說, 走在光華路上, 店員發給您的報價單, 上面有一堆零組件的價格, 那個是 DM. 上面是允許可以打錯的. 但是進到店裡, 向店員詢問各項產品價格, 然後完成的組裝電腦報價單. 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上面通常也會註明幾日內有效.), 這個部分是完全沒有爭議的.

也許您把這兩種都可以稱為報價單的東西搞錯了.
舊 2009-07-06, 11:47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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