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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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en_10
讀到大學還是國立(清交)
弄個主題不明、無力的活動
以這種程度不被笑
台灣真的沒人了
請問在巿區飆車所犯何罪?
如果只能辦超速、無照、非法改裝(他們沒打人之前)
這種「反飆車」是這些人的主旨?
為什麼不用「嚴懲飆車暴力傷害犯」
來得鮮明有力!
套用你的言論
飆仔沒k不懂中文(不必國文啦)這些學生
還真是對不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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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區飆車所犯何罪?就回你這句話:
公共危險罪~!
要飆車,自己去海邊填海自殺比較快,還可以幫台灣增加一些國土
要死自己去死,別把路邊無辜的民眾一起拖下水,人家可是人生父母養的
對付飆仔警察已經沒用了
我們需要的應該是一位長距離的狙擊高手,每次只要飆仔聚集,在大群飆仔出沒的地方,一次放倒個一、兩人,卻又找不到是誰做的
幾次之後我就不相信還有哪個畜牲敢再聚眾飆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