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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就跟外國公園 "狗與台灣人不得進入" 一樣囉
還有不知你有沒有聽過一個故事
有一天,有一個人遇到船難,全船人都死了,只有一個人活著,他憤恨地問上帝,他又沒做錯事,為什麼會遇到這種事
這時天空傳來一陣沉混的聲音說:因為你們船上有一個大惡人,我要懲罰他
那人大喊:這太不公平了,我們其他人都是無辜的!
這時忽然有一隻螞蟻咬了他一口,那一時大怒,把附近所有的螞蟻都踩死了.....
只見上帝回答:現在你知道為什麼了吧?
回到本題,你要怎麼知道他是 "暴力飆車族"?
沒辦法,只有他行暴力的時候才知道,那你願不願意當試驗者,去試看看在你眼前飆過的是暴力飆車還是一般飆車?
清交學生畢境比你高明多了,他們曉得什麼現實與唱高調的差別
嚴懲飆車暴力傷害犯?這得要有犠牲者才知道誰暴力啊....
不如直接禁止飆車,飆車車子沒收,罰款一百萬,人人不飆車,天天安居樂業,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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