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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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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伊勢佐木町
文章: 610
引用:
作者鄉長
按照那些暴民的標準,確認回信,就是契約成立了,這下他真的要先付 3.6 億元(退貨也是先付款拿到貨才能退),付不出來就等著吃官司了,是嗎?


買車買房下訂金都可以反悔不買,更改決定不買犯法嗎?
舊 2009-07-05, 02:58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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