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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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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P&W
生意本來就有賺有賠,如果消費者爭取自己權益叫做貪婪,那商人發個爛新聞稿道歉,隨便丟一張垃圾券算啥?不也是看上台灣的法律不夠周延,才敢明目張膽的惡搞,每個人都有權力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部份,這不叫做貪婪,這是本來就應該擁有的人權,不懂民主早點回冥王星去吧∼∼

以你的態度來說,也許不是冥王星吧,應該是亞力安星球來的∼∼


這次事件消費者爭取的是利益,不是權益。
舊 2009-07-03, 07:07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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