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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mbot3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5
這種30分就想出來的東西,結果龜了一個星期才出來

既然認為自己法律上站得住腳,為什麼不盡快公佈

讓消費者有所依據,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的

要退款的就去退款,要上法院的就去上法院,隨個人高興

呆兒這種處理方式真讓人失望,竟然還有一堆正義使者

和免費工讀生在力挺消毒,台灣人是太善良還是太好欺負了
舊 2009-07-02, 08:5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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