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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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adiadd
您並未說明薪資結構,且假別說明也太簡略了,所以很難去評斷
個人僅就這些資訊提出一些看法∼若小弟誤解了,還請見諒
您所指的薪資都一樣,是指總金額?還是??比較基準點???
一般來說,不同的班別,也許會有不同的津貼(如大夜班.小夜班之類的)
所以您說薪資都一樣,這個問題就片面述說來看,很難說個所以然來....
時間部份,我會依上述小弟修改的來看
應排休天數∼若為無薪假,扣薪是理所當然
但若是私假,若是沒私假可排呢?所以先視為無薪假扣薪,而私假不扣薪
補休∼是指加班轉補休?或是指???那若是沒補假呢?
所謂的得到2天補休是指2天的補休薪資??
依一般公司的假別規範來看∼應上班天數+應排休天數-補休,所得的天數和原天數相同
假設應排休天數僅有無薪假扣薪,其餘假別為不扣薪假
所以在先不算無薪假扣薪部份,修改前的月薪和修改後的月薪相同應是正常的吧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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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指的是底薪部分相同,津貼不要算
應排休為無薪假沒錯、而私假若沒特休或補休則又變成無薪= =
補休是指多給你的假
就前面例子而言
兩位底薪一樣的人
一個上C班、一個上D班,在當月份原本C班上14天、D班上17天,但底薪一樣這樣不是很
詭異?而修改後C班與D班皆上16天,但C班得到兩天補休、D班卻要多請一天假
如此一來不就又回到14天跟17天一樣?修改後的基準還是一樣不公平14天 VS 17天
C班修改後16天 - 2天的到的假 = 14天
D班修改後16天 + 1天的排休 = 17天
然後C與D班人員底薪皆相同,這樣不是很怪嗎?
津貼部份不要算@@純粹就底薪與天數部份來算就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