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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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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zzz333
1. 諷刺就諷刺罷了大家看得懂就好有需要這麼認真嗎?不然你覺得什麼樣的比喻比較正當呢?
2. 我的系統是linux,我的輸入法出來的是繁簡夾雜,不過是選錯一個字罷了,這樣也可以把我打成大陸人嗎?
3. 比中指不過是對事情表達不滿而已,不然去請站長把中指圖示拿掉,應該會比較合您口味吧!


首先:引喻失當可以不要比喻,直接陳述您的看法即可,民法刑法亂說一通,萬一若是此案真的進入司法程序,結果dell最後敗訴,那麼看到故事卻又沒有您這般高尚道德加上本身沒有法律概念的人,是否可以在路上專門找人跌倒比照辦理? 所以兩件事萬萬不可混為一談

再者:從回文內容觀之從未說您是大陸人阿,我很多國外朋友都是學簡體字的,您可能是美國人、澳洲人或者你愛當哪裡人都可,至於會懷疑用簡字非台灣人只是合理推論而已,畢竟台灣人與香港人都習慣以繁體字書寫,話說回來此案與哪裡人有關係? 我資質愚鈍實在看不出來,可能要請愛比喻的您再為我們開釋一番

最後:中指圖示方面,既然您說這是站長放的您愛比中指就比吧,我不會去干涉站長,也不會亂比喻,說愛比中指的人道德如何如何,不過請比照辦理吧∼人家愛下單買便宜貨就下單阿,不然您去叫dell不要搞網拍好了,好像也不關你事吧
舊 2009-06-30, 05:0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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