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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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zzz333
在還沒網路以前打濫價格擾亂市場早就存在很久了,
還拿這種根本完全不一樣的事情來類比,
字字句句根本已經認定dell不能取消訂單了,(不然會...)
真當別人都是笨蛋,可以讓你這樣耍.
"法律上, 只要能舉例出, 曾有一樣的事件,卻判沒事"
你這種叫做一樣的事情?根本就是脫罪胡扯用的,
不被法官電到暴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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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那個例子,只是假設,而且我是說贏面
至少我有實例,當時我本身跟中華電信打的官司,
我跟律師舉出[類似]的例子,一審就勝訴了
當然言論自由我也很認同你的概念,我並沒有要別人接受我的看法,而是討論看法.
但唯一不能認同的只有你隨意加在我個人身上,莫須有的指罵,完全空穴來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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