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就算契約成立,依法界實務見解,Dell 還是可以依民法 88 條
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
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
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
內容之錯誤。
主張撤銷契約。

反黃的部分就是這條成立的但書,
而這次的事件明顯從頭到尾都是DELL自身的人為失誤所造成的過失
請問又如何能主張撤銷契約?
舊 2009-06-29, 11:49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