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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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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贊成這次消費者上法庭的,因為這種事早不是第一次,每次都有這種爭論,不如上一次法庭,讓法官直接告訴你「什麼才是對的」,有一次判例,下次消費者就沒什麼好爭的了。

但怎麼想消費者都不可能贏的,就如我所說,萬一下次出的錯是螢幕 0 元,結果有人下單一億台,那 Dell 不就要當場破產?法官再怎麼腦殘也不可能做出這種天下大亂的判決的。
     
      
舊 2009-06-28, 01:06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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