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uketeng
中國的消費者只要同意DELL 的報價契約就成立.
台灣的消費者卻一定要DELL說出接受訂單契約才成立,只是接受報價還不算成立.
不信的請自行上 DELL 官網站查看.
DELL 報了500元一台的螢幕要賣,消費者同意了才會下訂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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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的事件在中國契約成立,在台灣是 Dell 接受訂單才成立。
而 Dell 只是報了 500元一台的螢幕,只是報價還不是同意要接受消費者的訂單,就算是消費者同意了要買,也要等到 Dell 接受訂單確定要賣才算數啊,買賣合約是要雙方合意才成立了,而 Dell 也充分揭露了接收訂單才是契約成立的要件。
在中國與台灣有不同的銷售條款,這有什麼問題嗎?
中國的法律與台灣的法律不同,所以銷售條款訂不一樣只要合法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