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南迴搞軌案!李聚寶先向保險公司討5050萬
瀏覽單個文章
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
amd21456
一審判死
二審判無期
三審豬腳麵線
我想此案帶給社會
應該不是李泰安被判多重
而是他們能不能領到保險金
如果領的到
表示以後,保大筆保險金的
在人被害死後,找不到證據
保險公司也是不得不付錢
這次案件
是有共犯出來自首
才破案
如果沒有共犯的話
也找不到證物
那相信以後會很多人有樣學樣
想要詐領保險金的
會留那麼多直接證據讓你查嗎?
某些人權言論,只會造成更多犯罪的產生
對現實社會完全沒幫助
本案
給大家的啟示
檢察官若抓不到真凶
抓幾個阿貓阿狗人士出面亂咬人
就可以推翻<無罪推定原則>
抓人充數
上電視
再來
就是有人分不清案件真偽虛實
跳出來哭夭治安敗壞
道德淪喪
2009-06-26, 04:36 PM #
15
jasen_1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asen_10
查詢jasen_1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asen_1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