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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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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en_10
本案
重點在女方的貪

現代社會
男女雙方不就該為自己的家庭共同打拚不是嗎
別忘了,現在是女男平等時代喔

一方對另一方需索無度
有錢小開也受不了



我只看到貪財和好色~

一個婚前不知道男方做啥工作
一個婚前不知道女方習性

真是如你所講真是男女平等~

但個人所見聞這應該只是個案~
常人很難幹出這種事來的(嫁娶前都不探聽的喔 )
舊 2009-06-25, 04:3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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