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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sir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95
引用:
作者leekk
查了一下網路
發現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
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

原則上,如修繕費非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某一方事由(樓上或樓下)所致者
當然是由上下樓兩方共同負擔
(如有爭議或某一方不願意付費時,哪就可以走法律途徑由法院定奪判之)

引用:
作者leekk
我們並無裝潢改修浴室.
漏水原因應該是因為20年的老公寓.

目前只能說這是你個人的主觀認定,到底漏水真相是否確定如此?
還是需要專業或公正機構來判定(例如法院或土木或結構技師公會....等等---這部份當然要花錢了)

引用:
作者leekk
家裡為20年的5樓公寓
最近樓下鄰居反應 浴室天花板會漏水.
家中浴室並無進行整修或改裝工程.
請師傅來估價 約為20000元.............
簡單說就是我們可以要求樓下鄰居一起負擔嘛?
照第12條看起來 應該是可以?
但後面那一段敘述又讓我懷疑.....要用何方法跟對方討論比較好呢
感謝解答

1.看你是要明白告訴對方(權利與責任都據實以告)
再與對方共同溝通與協商如何處理後續修繕事宜

2.或是要唬唬對方說(對方有負擔的責任):法律規定要雙方共同負擔
你家當然可以先對樓下說:法律規定要雙方共同負擔
先看對方反應再說了

有關大樓漏水問題之修繕責任你可以參考以下網頁
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573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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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6-24, 09:3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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