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REEBIR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70
昨天在下班尖峰時間從長春路騎車道信義路,看到沿路的專用道還有擁擠的情況真不知該苦笑、傻笑、抱怨還是憤怒呢!

現在的交通問題常會以路權的角度來看。

今天犧牲了慢車道原本機車、小汽車行使的空間、權利轉移給自行車使用。

試問,自行車使用者享受的了完整的路權,但是相對的,有付出任何的責任與義務嗎?

若是以後看到腳踏車闖紅燈撞傷人車,而又剛好逃逸呢?

腳踏車可是沒車牌的,以後交通事件的爭議都會慢慢顯現的。
__________________
不要從網路認識這個世界。
舊 2009-06-24, 05:44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BIR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