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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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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89
只是剛好代表公司參加住戶大會有聽過,
將聽到的部份寫一下,一來看自己有沒聽誤,二來等專家來.

私人管路由私管負擔,公共管路看管委會了(上次聽是說公費修繕),樓上樓下的漏水,若是其中一方有動工所引起(有明顯痕跡),那他要負責,不過通常是協調上下兩方共同負擔.
舊 2009-06-24, 02:1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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