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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人權團體是台灣最大的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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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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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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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cinerator
只是反對死刑不代表沒顧慮到被害人的權力。你們說被害人的權力在哪的時候﹐說明白一點就是被害人(或家屬)殺死加害人的權力在哪?這種權力不應屬於任何人。
那為什麼強姦殺人犯有權力可以決定別人死活?
而其他人無法決定強姦殺人犯的死活?
為什麼被性侵的人,要去藉由各種管道療傷?
而為什麼不能在某些人被小頭控制前,做出更嚴重的傷害前
嚇阻他去犯案?
那被砍死的人,能送到教會復活嗎
殺人犯可以重生,死人能重生喔
2009-06-22, 04:26 PM #
77
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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